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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证监会集中修改、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

证监会集中修改、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
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4号
2021-06-11

证监会集中修改、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

为贯彻落实民法典 、新 证券法及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 有关要求等,证监会对有关证券期货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过清理,证监会于2021年 6 月 11 日发布《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》《关于修改、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》,对 3 件规章、 5 件规范性文件、 1 件其他制度文件进行集中“打包”修改、废止。

本次集中修改、废止的主要内容有: 一是 对 5 件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。主要是按照民法典、 新 证券法及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 有关要求 对 相关 文件 的内容进行调整,包括 进一步完善 与 民事主体分类 有关的表述,将有关条文援引合同法为依据调整为援引民法典为依据,对 将证券公司 客户的资金归入自有财产或者挪用客户资金的法律责任 进行相应调整等。二是 对《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(试行) 》等 4 件制度文件予以废止,主要是因为 存在 监管实践发生变化、 所 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 等情形。

下一步,证监会将紧扣“建制度”主线,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,适时开展 常规或专项 规章制度清理工作,不断 提高证券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。

【第184号令】《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》

【第13号公告】《关于修改、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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